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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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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个豪华大礼包。

狗儿想推辞。

黄昏笑了笑,“但收无妨,我明确一点,这是咱们朋友之间的情意,和地位官职没有半毛钱关系。”

狗儿还能说什么……

笑着告辞。

黄昏送走狗儿后,带着绯春回主院,打算继续逗娃,然后抽空想一个策略,怎么去袁忠彻手中把清明上河图忽悠过来。

乾清殿,朱棣见狗儿回来,放下手中刚批红的章折,叠在一起,说狗儿你等下把这些章折送到文渊阁去。

狗儿急忙应是。

朱棣往后斜斜一趟,“黄昏怎么说?”

狗儿犹豫了一下,还是从怀中掏出那一张地契,摆在御书桌上,在路上狗儿就想好了,回到乾清殿,还是知会陛下一声,别让他怀疑自己和黄昏在私相授受。

朱棣眼里闪过一抹笑意,故作不解,“这是什么?”

狗儿摊开,“这是一份黄指挥时代商行分行华为房产的地契,据他说等顺天那边的坊子修好,可以凭此地契去交接,然后到顺天行部办理官府的地契。”

朱棣哦了声,“他送你的?”

狗儿颔首,“应该是罢,上面确实写的奴婢的名字和户籍。”

朱棣哈哈一笑,“所以他是在明目张胆的贿赂你?”

狗儿吓了一跳,急忙跪下,“奴婢自知在陛下身边,在外臣眼中,奴婢是天子近臣,但奴婢自知,奴婢只是个侍候陛下的内侍而已,绝不敢僭越国事,更不敢仗着陛下的信任为自己谋私利。”

朱棣缓缓将地契推向狗儿,笑道:“收下吧。”

狗儿不解。

朱棣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而分不清主次,何况这封地契的出现,本来就有朕的授意,要不然黄昏去哪里找你的户籍?这件事在顺天时,黄昏就来汇禀过,当时我是同意了的,你跟我多年,又有白河沟战功,如今亦失哈和郑和都在大展抱负,只有你枯守在皇宫,这也是朕对你的一点补偿罢。”

狗儿跪在地上,默然不语。

朱棣讶然,起身,看着狗儿,“怎么,不要?”

狗儿抬头,双眸泛红,谢恩。

朱棣微微一笑。

现在自己好像有点明白狗儿为何会亲近黄昏了,因为这小子办事真的很稳妥,既给了狗儿情分,又不让狗儿又压力,顺便还让自己给了狗儿个情分。

狗儿岂能不喜欢这样的黄昏。

人精啊。

待狗儿情绪平复,朱棣才问道:“说吧,黄昏听说太子反对高贤宁出任交趾布政使时,他有如何的反应,是否有泼口大骂?”

敢骂太子,他在找死。

不骂,那就说明太子和黄昏两人有可能在唱双簧。

狗儿据实回答,“黄昏说了四个字。”

朱棣:“嗯?”

狗儿:“人心不古。”

朱棣:“……”

许久,才倏然间笑了起来,暗道了一个好一句人心不古。

这话还是有怨气的。

目标:清明上河

尽管满朝反对,朱棣还是任命高贤宁为交趾布政使。

何谓天子皇权?

这就是。

管你什么满朝反对,天子决定了的事情,无可更改,毕竟明初的皇权集中在皇帝手中,尤其是朱元璋没有设置丞相这个官职。

如果在宋代,天子的决策有可能是被左右相公、参知政事给阻拦的。

明初就不会。

但是到了中后期,皇权又衰弱了。

因为内阁强大了。

张辅在应天没呆上几天,又要带着一众将领回到交趾,要确保交趾那边三司建立,同时也要确保今后大明对交趾的绝对掌控。

在出发之前,参加了朱能的葬礼。

朱能是征讨安南时,走到广西边境时发病而亡,不算死于沙场,不过有感于他这一生的战功,朱棣还是为他专门举行了葬礼。

追封其为东平郡王,谥号武烈。

这是何等的荣耀。

封王了。

虽然是郡王。

估计等以后朱棣驾崩之后,朱能还有机会配享庙庭,不过朱棣当下对朱能也极其厚待,因为朱能死的时候才三十七岁,他的儿子朱勇年纪尚幼,但朱棣还是打算让朱勇世袭成国公。

朱勇是洪武二十四年出生,1391年,如今是永乐四年,1406年。

现在才十五岁。

不过因为还有很多事情要办,是以朱勇世袭的事情,朱棣打算忙完之后找个机会下旨,反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朱能的功绩,足以恩荫他的儿子。

于是十五岁的朱勇,即将成为大明最年轻的国公爷,而朱能的妻子王氏——现在应该叫东平郡王夫人,也水涨船高,成了朱府主人。

在这样的局势下,朱勇成了个香饽饽。

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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