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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掠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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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传来闷闷的雷声,原本万里无云的天空飘来厚厚的一层乌云,整个盆地都暗了下来,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时渐宇啃完最后一口鱼肉,把骨头往旁边一扔,说道:“送你,怎么样?”

沈天翊回答:“不怎么样。”

“你不是喜欢身材火辣的妞儿吗?”时渐宇一脸痞笑,“闫瑶那身材,可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好的。怎么,不合你胃口?”

沈天翊慢悠悠地吐出口烟,说:“人家看上的是你。”

时渐宇坏笑,“我一向对投怀送抱的不敢兴趣!”

沈天翊瞥了眼时渐宇,说:“据探子回报,闫瑶在闫家的地位很高,闫启忠很重视闫瑶,比他的那些儿子还看中。要是你能拿下闫瑶,说不定闫启忠会考虑让你进入谷城。”

“你想我拿下谷城作为大本营?”时渐宇似笑非笑地看过去。

沈天翊面色淡淡,回答:“有何不可?”

时渐宇微微靠近沈天翊,问道:“你和闫启忠到底有什么过节?你是想要拿下谷城,还是想毁了谷城?”

沈天翊沉默片刻,回答:“两者都有。”

这时飞仔走过来,向时渐宇报告道:“老大,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时渐宇摁掉烟,说:“五分钟后出发!”

飞仔领命,随即再次折回来,看了眼沈天翊,有些为难地问道:“老大,那个女的怎么办啊?”

时渐宇的队伍从来不带女人,队里的男人各个五大三粗,还一个比一个冷酷无情,愣是没有一个怜香惜玉的,所以一直以来清一色的大男人,闫瑶算是开了先例,而且闫瑶是沈天翊带回来的,飞仔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时渐宇咧嘴笑了下,回答:“我已经送给天翊了,你们不用管了。”

“啊?”飞仔惊讶,看向沈天翊。

沈天翊一脸淡漠,对时渐宇的话没有任何反应。

飞仔挠头,沈天翊是时渐宇的朋友,两人末世前就认识,交情非常好,有次时渐宇中敌人埋伏陷入绝境,是沈天翊舍命相救才成功脱险,所以队里的人对沈天翊都时分尊敬,但沈天翊这人对什么都淡淡的,完全捉摸不透脾性。

飞仔正为难,沈天翊开了口,“让她上我的车吧。”

飞仔连忙答应,赶紧去安排,省得再出幺蛾子。

……

旁晚时分时渐宇的队伍到达了指定伏击位置和黑狐小分队汇合。

秃鹰也传来消息,目标一小时后到达。秃鹰小队一直跟在那批掠夺者队伍的后面,到时会和时渐宇前后夹击,洗劫这只大肥羊。

被盯上的是近期刚过河的一支掠夺者队伍,这支队伍一路北上,所经之处被洗劫一空,还掳走了大量的无辜群众。

时渐宇看上的正是这支掠夺者手中的丰厚物资,以及被他们控制的奴隶。

末世降临后,时渐宇不知洗劫了多少个掠夺者队伍,对此时渐宇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他本是雇佣兵出身,干的就是强取豪夺之事,所以当最初的大辐射过去后,时渐宇毫不犹豫地加入到了掠夺者队伍,并迅速组建了自己的势力,横行于牛鬼蛇神之间。

布好局后,时渐宇躲到树林中等待即将到来的猎物。

掠夺者和掠夺者之间的战争永远是残酷的,每次都会死伤一大批,现在时渐宇手里的这支队伍是死了上千名掠夺者之后的精英,一个顶十个,各个骁勇善战,都是时渐宇的过命兄弟。

夜色悄然而至,乌云遮住了月亮,田野里漆黑一片。

不多久远处隐约出现了点点亮光,时渐宇拿起夜视镜查看,随即对着对讲机说道:“目标接近,全员准备!”

一旁飞仔迅速带上防毒面具,等目标接近,他们要放毒烟,这是时渐宇惯用的招数,能大大减轻伤亡,而且能防止战斗中的血腥味引来变异动物。

随着目标渐渐接近,山林中隐隐约约升起雾气,向广阔的田野蔓去。

来的掠夺者队伍非常庞大,前后拉开了几十米的距离,走在最前面的是被绳子连成串的儿童和妇女,正踉踉跄跄地向田野边上的树林靠近。

掠夺者队伍喜欢晚上赶路,这样不容易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发动突袭。中部地区有实力的聚集地都有自己的武装,掠夺者队伍虽然残暴狂妄,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支队伍敢和大聚集地发生正面冲突,时渐宇也只是在外围和谷城的治安队发生过摩擦。

随着队伍接近小树林,烟雾逐渐弥漫到了整个队伍。

掠夺者队伍中间有一辆越野车特别显眼,越野车周围围着一群骑着摩托车的武装分子,车里正是这支队伍的首领威廉。

威廉这会儿正闭目养神,几天前他们洗劫了偶然发现的一个小聚居地,没想到不起眼的小聚集地物资非常丰厚,让他狠赚了一笔,还俘获了不少优质奴隶,让他心情大好。

忽然车里的对讲机响起,前头队伍中的手下报告道:“首领,前面有情况。”

威廉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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