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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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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梦。

直到遇见毛不思,她为我的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叫林廖,十年前的我今年十三岁,我有个梦想,等我长大,读最好的书,交最好的朋友,有份喜欢而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安享晚年。

我叫林廖,十年后的我依旧十三岁,我的梦想,没了。

☆、朱山公墓

毛不思几乎是和马明义逃出去的,刚上飞机,还没来得及关机,就接到了老毛的电话,咆哮声直冲耳膜,“你们俩别让我逮到!”

“爸,飞机起飞了,咱们待会聊。”

啪——电话被毛不思迅速挂断关机。

“我觉得,你离挨揍不远了。”马明义斜眼瞧着毛不思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就你话多。”毛不思问空姐要了小毯子盖在肩膀上,准备闭眼眯会,“还不是因为你酒店的那只收不了,才惹出那么些个麻烦。”

“这也能怪我?”马明义抬手在毛不思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等俩人到朱山公墓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盛夏的墓地没有多少人来往,俩人只说是来扫墓的,看门的大爷便证件都没看的就把他俩放了进去,想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无趣,大夏天的往墓园跑。

林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第二排,第三个。”

毛不思数着墓碑走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许久没人清扫过的墓,杂草丛生,在缝隙中塞满了整个坟头,墓碑上是个清秀的男人,毛不思翻着手机中的相册,跟她从二十六中偷拍下来的照片一模一样。

四周静悄悄的,毛不思看不到人,也感觉不到鬼气,“咱们来早了。”

是的,他们来早了,极少有鬼怪是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

“晚上墓园可不开门。”马明义提醒她,“你便是想要半夜来一探究竟,想必守门的大爷也不会放你进来。”

“咱们不出去不就得了。”毛不思倒想得开,拉了马明义往墓园深处走去,“放心,只要出现的不是活人,我都能罩住你。”

“嘁,我姐都没这么大口气。”

“那是明丽低调,这年头,这行业里,能找个比我还牛的女捉鬼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毛不思对自己相当自信,正如同老毛所言,她是极有天赋的。

“我活了二十四年,都没这些天遇到的奇葩事多。”马明义托着腮,跟着毛不思一起坐在矮墙上,旁边是两棵生长的及其茂密的大树,绿叶覆盖,正好能够遮住他俩,“一个接一个,全然没有给人喘息的余地。”

“这算什么。”毛不思从背包里翻出两根棒棒糖,一颗塞给马明义,一颗去了皮塞到自个口中,“我当初为了追只成煞的恶鬼,独自一个人在丛林里等了它整整一个礼拜,掉了好几斤肉。”

那段时间,毛不思连尖下巴都耗出来了。

“捉住了?”马明义顺着她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没有。”默了片刻,毛不思才继续,“那时是我少不更事,轻看了它,要不是后来六叔帮忙,怕是我要困死在它的幻境之中。”

那场幻境太真实了,真实的就像现实一样,每每想起来,都令毛不思头皮发麻。

那不是她初次失手,在这之前,偶尔也会有些强大的鬼魂从她手中逃脱,老毛口中说是历练,可还是要叨叨她几句。而丛林那次,却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老毛说依着她能力不足以灭煞鬼,之后若是见到,莫要心急收它,且先自保。

煞是集天地怨气而成,鬼魂一旦成煞,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毛不思这么些年,对鬼魂毫不留情的原因,容它们在世间活着,就是埋下不可预测的祸根。

后来她长大了,也不是没灭过煞鬼,但是像丛林里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那种,她再也没遇见过。

俩人不再说话,只遥遥的看着太阳从半空逐渐西下,最后淹没在漫天的红霞之中。

“朱山公墓六点关闭,请进入墓园的家尽快出园。”大喇叭发出广播。

马明义抬手,腕上的手表指到五点四十,今天怕是要在墓地里呆一夜了,腕上的珠子颗颗饱满,上面的经文布满珠体,他轻轻用指腹捻过,立刻感到密密麻麻的不平凹凸。

“你怕不怕?”毛不思率先跳下墙头,冲着马明义张手。

“毛毛,你还真拿我当小孩子了?”眼下的人头颅昂的高高的,正冲着伸出手臂,做出一种要保护他的姿势。

这个动作,他已经看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家里看小时候的录像带,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对他,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马明丽,每当他站的高了点或者怎样,镜头里的人都是这样一副保护的姿态,仿佛他是什么瓷娃娃,一磕就碎。

而毛不思,也是有样学样,他还记得,三岁那年的生日宴上,他踩着沙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镜头里的毛不思就冲着还是女孩打扮的他伸出了胳膊。

他很小就知道,他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能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围绕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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