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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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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两天前,荒神殿中,还有一个来自皇城的少女,面对太古遗种雕塑,领悟出了一丝法则真意!这个少女名为楚小冉,是当今太阿皇朝的镇国公掌上明珠!”

秦教官的话,众人听得都是眼皮微跳。

镇国公的掌上明珠……

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

镇国公是太阿神国的公爵,一个公爵,还是以“镇国”两个字作为封号的公爵,他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了!

至于隐世家族,那就更可怕了。

在太阿神国,有一些大家族,底蕴深厚的不可想象,甚至可以跟皇族比一比。

这些家族,有的比太阿神国历史还要悠久,是从太阿神国前朝,甚至前朝的前朝就开始建立,并传承下来。

还有些家族,协助太阿神国的开国神荒打下了太阿的江山,之后开国神皇赏下九个大州的神国领土,为他们的永久封地。

这些家族,跟太阿神国皇族世世代代联姻,彼此之间,早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这些家族,也是太阿皇族能够屹立这么多年的根基所在!

因为这些家族太过超然,寻常人根本接触不到,所以人们才称他们隐世家族,倒不是他们真的隐世。

至于周魁等人,他们也算大家族出身,他们的家族来自于荆州和附近几个小一点州,可是那等规模的家族,往往就是在一个州当中占据一个郡罢了。

一个郡级家族,跟这些神国级的隐世家族相比,那根本毫无可比性了。

采药也有记录?

然而,不管秦秃头说了什么,易云都没有改变主意。

易云说道:“谢谢秦教官的忠告,教官说的,晚辈都明白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一根洪荒之箭都插不上去,可一个来自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可以一口气插七根。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秦秃头眼皮轻跳,“能告诉我你的理由么?”

他感觉,易云这么坚持自己的想法,也许有什么原因也说不定,否则太难理解了。

易云道:“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以前我在云荒的时候,每天就是采药维持生计,从能走路的时候,我就开始采药了,这么多年下来,我积累了很多采药方面的经验,而且我在采药方面很有天赋,所以应该能做的不错。”

易云随口解释了几句,这话落在周围人的耳中。他们都是目瞪口呆,看易云的目光都怪异无比。

云荒?靠采药维持生计?

在场年轻俊杰,有的时候也偶尔采药,但他们采药都是去追寻某些能够帮助自己突破境界的天材地宝,哪有靠采药来维持生计的?

他们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当中竟然有人以前真的是个药童,还是云荒走出来的?

他们当然知道易云的实力,比他们都强!

这更让他们难以接受……一个云荒贫瘠之地走出的药童,把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子弟全部都比下去了?

这实在让人无语,就像是一群千里马当中,混进了一匹骡子,而后这匹骡子,把所有的千里马全部都打败了。

骡子未必比马差,骡子胜在耐力和力气,还有吃的少,马虽然力气小,不能干重活,但胜在跑得快,可以说是各有优点,但是……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不是千里马,而是一匹吃苦耐劳的骡子。

现在,在一群千里马都选择了能锻炼他们能力的工作后,唯独易云一个人选了采药。

就好像,千里马选择去征战沙场,而骡子选择了磨坊里推磨。

至于理由是——他以前在云荒的时候就干这个的,这是他的本行。

而且,他还说自己在采药方面有天赋。

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采药能有什么天赋,谁不会采?

“这小子,搞什么鬼?”周魁皱着眉看向易云,他跟易云交锋几次,除了最后一次不能算输外,其他两次都输了,他了解易云的厉害,所以才会奇怪。

“别管他了,魁哥。我看着小子是当泥腿子当上瘾了吧,大荒里走出来的人,思维就是特别……”

“老熊说的不错,魁哥,要说咱来太阿神城,就要快速积累龙鳞符文,让自己的实力提升起来,这样就能从事外出狩猎一类高风险高报酬的工作了。采药怎么可能快速积累龙鳞符文呢?易云这小子现在是比我们厉害一些,但他这么作死的话,谁也拦不住,可能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泯然众人,成为别人向上攀爬时踩下去的垫脚石。”

玄武军团的人私下里传音着,他们跟易云素昧平生,当然不会去多说什么了,应该说,有谁做了糊涂的选择的话,他们反而会幸灾乐祸,因为他们彼此都是竞争对手!

秦秃头摇了摇头,终于不再劝了,他说道:“你们好自为之吧,每一年的新人中,都有几个出众的,囚牛、楚小冉,再过两年,就会成为你们之前见过的杨乾、妖刀!”

“他们两个人,都有希望在一年之内,进入天榜或者地榜的一个榜单前一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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