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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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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集情报,现在不会去的。”

也就是以后肯定还是要去的。

杨峥一手抚额,想着怎么才能让这个小表弟打消这种可怕的念头。

宁栀也知道去那种无人区探索跟效游不一样。

不提其他的危险,光是水和食物这两样就足够要人命,尤其是他这个大胃王,一天三顿偶尔还要来一顿宵夜,每顿饭吃得比三个大汉还要多,不到筑基没有辟谷根本没办法在那种地方生存下去,绝逼会饿死。

“我们去殳雅县吧,你不是想去那儿买药材吗?”

殳雅县肯定是要去的,但在之前还要先去一趟天照市才行。

“当初你伤重濒危的时候,多亏阎师伯出面帮忙,还没有来得及感谢他。”宁栀说。

“你什么时候在天照市又多了个师伯。”杨峥的表情一言难尽,“你路子可真广啊。”

宁栀纠正他:“严格来说,是老师路子广。”

他也很惊讶孔国权在天照市居然还有位师兄,后来他又度娘了一下这位师伯,发现这位师伯在大西北久负盛名,尤其是肝胆内科方面非常牛气。

绛省牧区多,牧区多发一种肝包虫的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这种疾病一般采用手术摘除肝包虫子囊肿,以达到清除寄生虫和虫卵的目的。

阎师伯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通过长期的实践和研究,改良了一个秘方,专治肝包虫,不用做手术就能杀死体内的肝包虫和虫卵,最为可贵的是阎师伯并没有以此作为盈利的手段,他无偿地把这个药方公开,这样牧民们即使不去天照市人民医院也能在牧区就近接受

治疗。

这是一个品格无私的人。

照他老师孔国权的说法,如果阎师伯不是因为阎师母的缘故留在天照市,而是选择去帝都魔都这些大都市,他的成就肯定比现在还要大。

宁栀觉得阎师伯是个活得很明白的人,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之努力,并且绝不后悔。

他喜欢这样的人。

宁栀在大维市多呆了一个星期,确定杨峥的状况即使是坐汽车颠簸几个小时的山路也没问题后,便乘车前往天照市。

出发前两天,他给阎师伯提前打了电话,约好了要拜访的时间,退了酒店背着包和行李去车站坐车。

照例从大维市一路睡到天照市,在天照市订了酒店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周六便叫车前往阎师伯家。

出租车司机非常健谈,知道他们的目的地之后,态度很热情。

“那个小区住的都是政府机关人员或者是医生律师这样的职业群体,你的长辈是医生还是律师啊?”

宁栀:“医生。”

“医生好啊,家里有人生病有个医生在方便多了,普通人看个病太难了,等个床位都要等好久。我有个堂兄因为尿道狭窄需要做手术,先去的市医院说没床位,然后转去了别的医院,等手术都做完了,市医院才打电话说有床位……”医生叭啦叭啦说开了。

宁栀很想告诉他,如果真生了病,家里有个医生在大部分时候也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一个综合性医院那么大,科室那么多,医护人员加起来那么多,除了同科室的人,其他科室的医生都认不全,该等床位的还是得等,哪儿有那么大的权利。

但人们潜意识里就是认为只要是医生,想找哪个专家就找哪个专家,想什么时候住院就什么时候能搞到床位。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终于摆脱了话唠司机大哥的魔音穿耳,下车后宁栀觉得额头还在突突地疼。

到了阎师伯家,阎师伯不在,开门的是阎师母。

阎师母见到外面站着两个帅气的精神小伙,先是一愣,然后笑了。

“哎呀,你们就是老阎说的栀栀和他的表兄吧?快进来。”阎师母招呼他们进屋,解释说,“昨天医院收了个病人,昨晚上就被医院叫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然后又冲屋里喊:“乐乐,家里来客人了。”

“妈,我在蹲厕所呢,别催我啊。”洗手间的方向传来年轻姑娘脆生生的声音。

不一会儿,洗手间的门开,一个皮肤白晳就是吨位有点大的白胖姑娘钻了出来。

这是阎乐乐,阎师伯和阎师母的独生女,今年二十三岁,比宁栀大两岁,在读研一。

小姑娘也不是一直就这么胖的,小时候很瘦,皮肤又白长得特别好看。青少年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吃了不少激素药,然后整个人就像发面馒头一样发酵膨胀起来。

这种因为生病吃激素药引发的肥胖最难减,这几年阎师伯一直给她开药调理,渐渐地瘦了一点儿,以前更胖。

“你就是我爸提到的那个医学天才宁栀啊,长得好帅。”阎乐乐虽然长得胖,但性格开朗,见到宁栀和杨峥这两个大帅哥也没有小姑娘初次见到年轻同龄异性时的羞涩,十分健谈,“表哥也很酷啊。”

老实说,分开来看杨峥也是一个大帅逼,但跟宁栀一比,他就只剩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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