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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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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最是一个需要人际关系的地方, 纵然艺人会有很多的“身不由己”,但是当她的地位足够稳固,那些属于她的资源便很难再落到他人头上。

宋薇看我这么说也只是笑,无法反驳。目前找上门来的,质量比较好的资源确实都是冲着我来的。

大部分被我拒绝掉的资源或委婉或直接表示对我们公司的其他艺人并不感兴趣,只有小部分节目抱着有聊胜于无的心态用十分划算的价格签了其他人做“边角嘉宾”。

所以,来再多的新人我都不怕,如果能签到天降紫微星那是公司的能耐,但如果要靠“分我的资源”才能养活新的艺人,那新艺人倒不如不签。

这个话题说道这里没了继续聊下去的意义,我换了我感兴趣的话题,问她:“开团第三季的合同还没送过来吗?”

正如一年前周思睿所言,《开团吧!伙伴》发起人的位置是祖传的位置,第一季老祖宗井星阔亲自上阵,到了第二季变成了楚夕,第3季落到了我的头上。

不过她说得也没那么多,第三季的发起人的第一人选并不是我,而是朗月。作为上一季“团王”中人气最高的选手,井星阔将首选朗月是情理之中。

然而朗月最近也是忙到恨不得可以将自己一分两半。

她最近忙于一档舞剧演员选拔的节目,节目组最初是让她去当“出品人”也就是充当类似评委的角色。

月神本人却觉得自己仍然需要进步,几轮交涉后一头扎进了选手席。

她原本只是想去“观摩学习”,能走多远走多远,并不强求一定要入选舞剧的首发阵容。

但我们却不愿意,毕竟当年的初c和终c,在一众名气远不如她的人之中仍无法出道,那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放。

所以她这次“出征”只能凯旋,不能失败!

于是原本只将这档节目当成一个普通工作的月神,无奈之下只好拿出百分之不知道几百的精力应对。

只是一档节目倒不至于让她忙到脚不沾地,只是朗月毕竟是当下最炙手可热的艺人,虽然各种各样的通告退了不少,但依旧需要间歇性飞来飞去参加各种晚会或者其它节目录制。

不可谓不忙碌。

据说井星阔也考虑过王歌,但是业内均不喜欢郑悦那种“买一赠n”的商业思路,所以小活倒还好,这种牵扯到竞技性的节目,如果因为王歌的原因拖泥又带水,显然不符合井星阔一开始组这档节目的想法。

至于其她人原本就不在井星阔的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发起人”的位置,顺理成章落在了我头上。

“没呢,据说条款细节还在敲。”

我不解:“有啥好敲的,我是去当主持人的,不是评委也不是选手,保证出勤率就行了啊。”

宋薇也拿了蓝莓扔进嘴里:“敲价钱啊,祖宗。”

听宋薇这么说我却是在咆哮:“那是我偶像搞的节目啊,让我去做发起人是我赚到了,谈什么价钱啊,星姐说多少就是多少!”

宋薇倒是学会了以己之矛攻己之盾,说:“你要去打猎养我们的,赚太少我们会饿死。”

她说得对,但是:“价格合理就可以了,不许和我姐狮子大开口。”

宋薇无奈,但也没准备就这件事和我打什么嘴炮,答应道:“知道了,祖宗。”

至于后来的事我并没有接着追踪,只知道最后价格落在了一个双方都很满意的区间里。

官宣那天我和节目分开上了热搜,节目的热搜是万众期待 开伙3归来,而我的热搜则是金闪闪 传承。

讲道理,我觉得传承这个词用在这里多少有些别捏,只是接过了主持人这棒,顺便参与了节目的新赛制规划和流程讨论,怎么就被上升到了“传承”这个高度。

虽然也有人质疑“传承”用在这里并不合适,但是作为预热话题,必然会有各路人马控评,那些不好的声音自然而然被压了下去。

这是公司开会时粉运组汇报时提到的,我本人那段时间并没有怎么看微博。

或者说,没有怎么看“金闪闪”那个账号的微博。

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我偷偷起了一个没有认证的小号,不发微博,只转发某音乐剧剧组的各种组讯和宣传,却是剧组关注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微博之一。

这部可谓是“三无”的音乐剧,无知名制作人背书,无知名演员参演,无知名编剧参与。唯一有些知名度的是舞台监制舒怡欣,她的名字在一众平头白脸的账号之中显得十分突兀。

但舒怡欣虽然通过节目有了不少知名度,但是那些因为“严厉”带来的知名度并没有很好的转化为人气,是以官微非常努力,但是收效甚微。

是的,我将自己藏在一个看起来和我几乎无关的新马甲之下,不想让大家因为“金闪闪”三个字影响大家对这部戏的判断。

我虽仍称不上大牌,但多少还是有一些名气。

我甚至我仍未摆脱“流量”的标签,而流量向来不是个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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