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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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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只觉真是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啊。

……

反观司马光那边可就要轻松许多。

“防卫过当?”

那审刑院详议官王师元甩着大袖,呵呵笑道:“此案再怎么查,也不可能是防卫过当。”

可刑部郎中刘述却是面色凝重道:“我们也不可大意,许仲途的为人,我还是非常清楚的,虽然他好吹毛求疵,卖弄自己的学术,但他也绝不会无的放矢。”

许遵还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是个惯犯,在朝中非常有名,因为他不管在哪里为官,都喜欢挑刺,找各种理由为嫌犯开脱,大理寺、刑部的官员都恨他不死。

但许遵始终保持在律法的规范内,他从不运用权力去改变判决,或许去为谁开脱。

王师元道:“话说这许仲途为何铁了心要救犯妇,他们两个会不会有奸情?”

“休得乱言,许仲途的为人,那是人尽皆知,自其妻过世之后,就再没有续弦,要说他与犯妇有奸情,我是决计不信。”

司马光是断然否定,虽然他观念与许遵不一样,但他也非常佩服许遵的为人,旋即又道:“此案来来回回已查数月之久,这来龙去脉,是一清二楚,之前许仲途只不过是利用移花接木、欲盖弥彰的小伎俩,其理由根本无法令人信服,除非他暗中使诈,完全推倒之前的供词,否则的话,此案不能是防卫过当。但如果他这么做,那他就是自断前程,也将会身败名裂。”

精准打击

为什么许遵会接受张斐的建议,将此案交予司马光来审理,不仅仅是让对方服气,更多是因为许遵也了解司马光的为人。

君子也!

不会为达目的,不折手段。

其实目前大家还是信念之争,都还是在规则范围内争辩。

从法制的角度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司马光在接下此案后,也是根据流程,将许遵请来,询问翻案的理由。

许遵也是如实将整个案子全都移交给司马光。

司马光了解过后,便道:“此不足以翻案啊。方大田一案的判决,我暂不评价,但是此案不足以为阿云翻案,因为此案恰恰证明方大田不但没有指使犯妇行凶,且还是反对犯妇这么做。”

许遵道:“我不这么看,此案至少可以证明阿云非心肠歹毒之人,她是被迫走到这一步的,对方基于此,提出对阿云杀人动机的质疑,我觉得很有道理。

另外,对方还请来韦阿大这位新得证人,韦阿大本就是此案的受害者,光凭这一点,足以构成翻案的理由。”

司马光闻言,眉头一皱,道:“韦阿大作为受害者,却要为凶手作证,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许遵道:“故此我才允许重审此案。”

司马光又快速审视了一番供词,问道:“这上面并未写明韦阿大新得供词。”

许遵道:“关于这一点,对方不肯提供。”

司马光道:“为何?”

许遵道:“对方认为他们是弱势的一方,若是过早提供证据,怕会对他的证人造成伤害。”

“岂有此理。”

司马光道:“他凭什么这么认为?”

许遵自打做官以来,就不畏强权,直接道:“就凭他认为我们之前的判决不公。”

司马光瞟了眼许遵,抚须笑道:“罢了!罢了!公不公平,审过便知。”

许遵走后,王师元、齐恢、吕公著等朝中司法大佬便入得门来。

他们中有些是支持司马光的,但也有些是中立态度,比如说这开封府知府吕公著,就是中立态度,其实之前他还更偏向王安石的一些论据,认为阿云不是罪大恶极,不应该判她死刑,但是他对于许遵提出来的防卫过当,那又是非常反对的。

这太离谱了。

这些大佬看过之后,意见是非常一致,表示这些所谓的“证据”,根本就不足以构成重审的理由。

其中唯一可以构成重审理由的,也就是韦阿大这个新证人,他是受害者,当事人,他的供词是非常关键的,但问题是许遵又没有提供具体供词,这是不合规矩的。

司马光呵呵笑道:“若非如此,他们又岂会甘愿让我来审。”

众人是恍然大悟。

如果让王安石来审的话,一旦他们知道原来就这,他们肯定不会答应重审的呀。

这其实就是一笔交易。

吕公著道:“如果许仲途没有把握,他是决计不会要求重审的。”

司马光点点头,道:“就目前来看,这里面就藏着两招,其一,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韦阿大的供词,如果韦阿大翻供,阿云就有可能脱罪。”

这一点他们也都想到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许遵这么做,那无疑是自取灭亡,要比硬实力,许遵可是比不过他们的。

王师元问道:“其二又是什么?”

司马光道:“其二就是他们没有提供具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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