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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狮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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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费力地定住身体,总算是将那飞刀磕飞,可是来不及松口气,因为那飞刀又再次飞回来了。

史密斯再度用弯刀抵挡,胜在一个好处,卸力而且省力,刀刃弯的部分长长伸出,而靠近刀柄的部分是直的,而且比一般的弯刀靠近刀柄部分长得多。

这样保证不会误伤自己,当骑兵一冲入敌阵的时候就很容易顺带将敌人连人带盔甲削掉,也为自己本身节省了体力。

台下的李良傲看着那忒修斯摇摇头,这种手段要靠精血催动,必然不能持久,时间过了之后便是只能等死。

史密斯只要能撑过去,赢面很大,时间拖得越久便是劣势,那匕首不断地朝史密斯攻去,史密斯凭借修为硬是接下来。

史密斯有惊无险的接下匕首的攻击,忒修斯快要撑不住了,他知道自己要输了,输的结果只有一种。

忒修斯用尽最后的力气吼道:“我不能帮妹妹报仇了,谁能帮助我,我化成鬼也会感谢他。”

很快他从半空中栽倒,那匕首也变得无力,失去神通掉在地上。

史密斯松了一口气,他拿起手中的弯刀在忒修斯身上砍了几刀,全当泄愤之用,人早就死了,就在忒修斯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已经自杀了,免得遭人侮辱。

史密斯砍了几刀之后,心中怒气减小,让人把他尸体拖下去,再有人上来打扫,其他人还要继续比试呢。

这也算是对台下观战者的警告,历年来来这里挑战皇族血脉的也有不少,大部分没有什么好下场,只有是解不开的仇怨,才是冒着一死来挑战。

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这许多的东西是让人感觉有些悲凉,这就是生活的常态。

李良傲都是为忒修斯感到悲哀,命运终究是无法改变,一次的失败便是万劫不复,这不得不让人有些感伤。

李良傲找到那个忒修斯的尸体,取了一滴他的鲜血,等以后成为神级作者之后,建立神国后,可以复活他。

很快比试继续下去,没有人在意那个死去的人,史密斯依旧站在台上,虚惊一场之后,还在疗伤。

很快是其他皇朝的皇族血脉都是,大多都是皇族血脉获胜,这以血脉为尊,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本来对于修炼就是助益不小,没有这样尊贵的血脉,修行本就艰难无比,能磨练出坚定的意志和信念。

倒也算是那皇族弟子的磨刀石,提醒他们时刻警醒,也是一种另类的修行资源。

虽然低等血脉的就是磨刀石,也有几个能脱颖而出的,他们那都是无比的造化,他们都是有一定的奇遇,能够让自己的命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脱胎换骨再不是平凡的模样了,能够打败这个皇族血脉自然是非同凡响,比如说是南方皇朝的布鲁斯,他得了奇遇,既然真的和那格里芬分庭抗礼。

雄鹰是飞禽之王,狮子是万兽之王,格里芬即是王中之王。

据记载,狮鹫的身体比八个狮子还要大,高度比一百只老鹰还要高,有很长的耳朵,豹子嘴,脚上有爪,大如牛角。描述,狮鹫的鹰头部分是金色的,狮身部分是白色的。

那个布鲁斯更是不简单,年幼之时途经一条小径时遭遇歹徒抢劫。歹徒当着布鲁斯的面残忍的杀了他的父母。

从此之后他便立志修行,拜访名师,终于修成本领,他立志要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如今的神族世界尊卑等级森严,没有高等血脉的神族就很难出头,一辈子都只能是卑微的活着。

他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其实又谈何容易,和那个忒修斯,他只是想要报仇,并不明白自己的妹妹为什么会惨死,只想着要以牙还牙,没有认清本质的问题。

布鲁斯认知更加的深刻,他采取的方法也是更加的科学,他选择先加入那南方皇朝,积攒力量要等待革新的好时机。

他心怀仁慈,即便是对战也没有轻视其他人的生命,李良傲到时十分欣赏他,愿意和他结成盟友。

想要改变环境,得先融入他,可是也不能失了本心,忘了自己的初心。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会凝视你,有时想要改变世界,却最终被世界改变,那是何等的可笑。

很快轮到李良傲上台,他的对手是同属北方皇朝的查尔斯,两人互相打个招呼,那查尔斯自然是认识李良傲的,他是北方皇朝的神帝的第五子,修为倒是不错,对于李良傲很是欣赏,毕竟他父皇仰仗着他来打仗,也不会太过刻薄。

虽然面上是有些刻薄,但是也不觉得自己高等血脉会弱于这样的平民,想要保持住风度,李良傲也十分克制,只是击败查尔斯,给他保留住体面。

查尔斯也感念李良傲如此上道,体面的下台,很快李良傲成功的晋入四强,距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可是这许多的东西都是让人感觉有些无奈,这个平凡血脉的李良傲和布鲁斯成为最大黑马,和两位皇子争锋,这让许多人既羡慕又恨,就算最后不能获得冠军,也会得到大势力的招揽,让自己身价倍增。

他们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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