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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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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无病的肉饭蔬菜还得捣一捣,小家伙最近正自己学吃饭,不爱让大人掺和,余冬槿和遥云也不嫌弃他每次都弄得乱七八糟的,都随他去,给他一个勺子,俩人把他放到专门为他准备的矮椅子上,把他的饭放到小桌子上,让小孩自己坐着慢慢吃。

从从则和叔叔们一起坐在厚皮布上,碗也放在桌上,和弟弟一块儿吃,时不时还把弟弟掉到桌上的饭给他捞回去。

余冬槿把一只鸡腿撕给从从,让他抓着啃,又把另一只撕给遥云,他自己独揽两块鸡翅膀,他更喜欢鸡翅膀,比较有味儿,嗯,还有就是,野鸡的鸡腿肉比较有韧性,他觉得吃起来有些费牙。

不过这骨头饭还真好吃,余冬槿和遥云说:“下次看能不能买到排骨,这猪脊骨肉太少了,骨头啃起来也不爽。”

遥云:“不然下次我去山上逮只小野猪回来?大猪肉老味道腥膻,小猪会好很多。”

余冬槿:“也行,不过能买尽量买着吃吧?是不是少祸祸山上野物比较好?”

遥云摇摇头:“没关系的,这儿又不是那头,山上的野猪数量多,这野猪的数量一多起来,到了作物成熟的时候就爱下山祸害庄稼,事先能逮一些吃了也是好事。”

他口中的那头,是云游镜那头,也就是现代。

余冬槿一想,也是,这年头的猎户缺乏工具,面对成年的野猪其实是一件险事,何况有时候野猪还爱成群结队,那人遇见的时候就更危险了,遥云在这个年代上山抓小野猪,也不是一件什么坏事。

他点点头,“这样的话,那好,刚好给俩孩子做点猪肝汤吃,他们也该补充点动物肝脏,对身体好。”

余冬槿个人不太喜欢猪肝,但这年头也没有维生素片给小孩补充营养,适当的吃点动物内脏对小孩的眼睛好,还能补充维生素a,他得时不时给他俩弄一些。

遥云点点头,“嗯,我把心肝猪肚这些都留着。”他看了眼一听他要去打猎,就仰着头期待的从从,笑着用大手摸了摸小孩的头,说:“带你一起去。”

从从激动地在地上蹦了蹦,高兴得不得了。

吃完了饭,他们也没急着上车,牵着俩孩子在溪边玩了下,摸了摸鱼。

无病被脱下了鞋子袜子,一双小脚欲欲跃试,十分想去踩踩水试试,余冬槿怕自己弄不住他,让遥云来照顾无病,他则牵着从从。

无病被遥云牵着,老实了一点,但最后还是试探性的伸出了小脚,浸入水中,小孩感受到冰冰凉凉的水,发出了咯咯咯的笑,那叫一个开心的不得了。

遥云干脆把他裤子袖子都推上去,把他抱起来让他横在水面上,小孩小手小腿扑腾扑腾的打着水,明明只是手脚沾到了点儿水,但却条件反射的认真的做出了游泳的姿势,看起来像个努力挣扎的肥青蛙,看的余冬槿与从从都乐不可支。

见从从看的眼馋,余冬槿也给他褪去了鞋袜,叮嘱:“就在溪边儿玩,别往里走。”

从从点头,试探性的伸出了同样白生生的脚,在被溪水打湿脚裸之后,也忍不住发出了笑声。

带俩孩子玩了会儿,抓了几条杂鱼刨了烤干,一家人才重新上了车,啃着鱼干继续赶路。

余冬槿把鱼刺给从从和无病挑干净了,又撕掉了烤糊的地方,才把烤鱼给他们,自己也吃了起来,“唔!这鱼还挺鲜,该多抓几条的。”

马车的门帘还没关上,遥云单手拉着马,另一手也举着烤鱼在啃,闻言说:“这条溪流很长,晚上咱们还可以在抓一些。”

余冬槿:“嗯,好。”

这一趟,因为带着小孩,一路整整走了六天半,四人才终于到达了朝云。

他们先到的朝云县县门口,余冬槿看了眼县门口,以前自己来过的摆摊坪地,发现当初格外热闹的摆摊区如今萧条不少,不仅摊贩少了大半,来买东西的人也少了很多,

甚至当初那当头第一家,据摊主赵老三吹嘘,说在整个朝云县都很有名气的茶摊也只剩下一间光秃秃的破草棚,里面没了生着火的炉子,冒着气的茶缸子,也没了那位热情的茶摊主。

而茶摊旁的蒸饼摊儿也换了人经营,换成了一个面色愁苦的年轻女人,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俩孩子都很瘦,瞧着可怜巴巴的,摊上生意一般。

余冬槿叹了口气,只觉得心里揪得慌,他摸了摸俩表情懵懂的孩子的脑袋毛,对遥云说:“咱们直接回甜溪村吧。”

遥云点点头,一扯缰绳,转头上了去甜溪村的路。

余冬槿看了一路,发现不仅是那摆摊的地方萧条了不少,就连这条通往各村的大路都变得萧索了,路上以前余冬槿见过的车辙基本看不见了,路边的杂草也变得格外茂盛,有些都长到路上来了,一大丛的,也没人清理。

他看的难受,便和遥云走走停停,时不时下去,和遥云一起将这路面上恼人烦的荒草清理掉。

这天中午,一家人还是在路上野炊的,到了下午申时初,他们将路上拦路的烂树根拖走又拖回去继续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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