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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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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叫宋良,是个游学的读书人,那天他正要进城投宿,便在城外看到了那一幕。

他不认识刘大,但是刘大一身粗布衣裳,却在腰上系了一条金丝绣花的绦子,不伦不类,让宋良记忆深刻。

而刘大死的时候,腰上便系着这么一根绦子,据与刘大相好的暗门子交待,这条绦子是她送给刘大的,也是她亲手绣的。

整个县城,找不到第二条一模一样的绦子,宋良在城外看到的人,就是刘大。

这样一来,便坐实了刘大拐孩子的罪名,而孩子显然已经被刘大卖掉了,尤家人打死刘大,可酌情处置。

根据大晋律,拐带人口是重罪,苦主当街打死拐子,可判无罪。

尤家人虽然被无罪释放,可是孩子却还是没能找回来,这几年,尤家为了找孩子,花了不少银子,可依然没有孩子的下落。

井陉是小地方,一向太平,这个桉子算是大桉了,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但县衙里的人记忆深刻,那个名叫宋良的证人,长得斯文俊秀,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要当丫鬟

“尤家的孩子,简直就是明轩啊。”明卉感慨。

霍誉点头:“是啊,和明轩的情况几乎是一模一样。”

明卉叹了口气,明轩是幸运的,而那个孩子……

“宋良是来接孩子的,就和梁道士来保定是一样的,刘大被尤家人找到,又被当街打死,恐怕也有宋良的算计,刘大已经暴露,便顺手灭口了。宋良之站出来做证,是为了能让这个杀人桉顺利了结,以免官府再查下去,查出拐带孩子的真相。”

“嗯,你说得完全正确”,霍誉说道,这也是纪勉的看法,“那个孩子应是凶多吉少了,好在宋良的这条线索没有断,县衙里留有宋良的签字和手印,当时衙门查过他的路引,他是柳州人。

在他做了证人之后的第三天,有几个混混为了给刘大报仇,在一条巷子里把宋良打得半死,宋良受了重伤,然而因是晚上,他没有看清那几人的长相,因此,衙门认为那些人应是刘大的同伙,为了报复宋良做证人而对他出手。

宋良身上的银两连同路引,都被贼人抢走,他是个读书人,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很让人同情。

尤家人得知后,送来五十两银子,做为他的医药费和盘缠,衙门也给他开具了新的路引,井陉的路引。”

明卉惊讶出声:“还可以这样吗?他丢掉的路引是柳州的啊。”

霍誉苦笑:“这是不合规矩的,只能说当地官员办事不够严谨,让宋良钻了空子。”

明卉笑道:“原来白鹤观里看到的路引是这么来的,呵呵,如果有分工,这个梁道士,也或者是叫宋良吧,他是专门负责收葫芦的,对吧?”

“对,钱爷负责种葫芦,苗婆子负责守葫芦,梁道士便是负责收葫芦的。”霍誉说道。

“对了,你说线索没断,又是怎么回事?”明卉问道。

“是这么回事,宋良受了重伤,在井陉住了半个月,那半个月里,他住在一家医馆里,医馆的大夫姓耿,是井陉有名的老大夫。童大夫有个孙女,名叫耿玉娇,当年只有十五岁,常在医馆里帮忙,和宋良经常见面。

耿大夫的老伴看出孙女似是对宋良有了情意,觉得宋良人品方正,是读书人,又是一表人材,可惜是外地人,耿家舍不得孙女远嫁,便不想让孙女与宋良接触。

宋良走后的第三天,耿大夫的孙女便留书出走了。

耿家人急得不成,四处寻找,一年后,耿家嫁到真定府的一位姑太太,来信说耿玉娇在她家里。

原来,耿玉娇已经与宋良成亲,宋良去了外地,耿玉娇一个孤身女子,出入不方便,加之她已经有了身孕,无人照顾,便去投奔姑母。

耿家人看到梳了妇人髻,大腹便便的耿玉娇。

耿玉娇与宋良虽是私相授受,可是却有婚书,宋良走的时候,给耿玉娇留了很多钱,还在真定府买了一座小院子,因此,耿家人也只能认下这门亲事。

耿玉娇如今就在真定府,她生了一个儿子,手里有钱,又有姑母一家照应,过得还算不错。”

听霍誉说完,明卉明白了,之所以说宋良的线索没有断,就是因为还有耿玉娇母子的存在。

宋良可能是假名字,可是耿玉娇生的儿子,却千真万确是他亲生的。

“现在耿玉娇母子怎么样了?抓到京城了?”明卉问道。

“没有打草惊蛇,目前有人盯着他们母子。”霍誉说道。

明卉松了口气,虽说守株待兔是个笨法子,可是现在,也只能如此了。

有这条线索总比毫无头绪要好得多。

说完梁道士的事,明卉看着霍誉,一双大眼睛眨啊眨的,霍誉用手指刮了下她的鼻子,低声问道:“有没有那么一丁点想我?”

明卉送给他一个漂亮的白眼,霍誉又笑了,耳朵却红了。

“那个……小时候的事,你还记得吗?”明卉清清嗓子,满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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